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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范海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01-27 18:24

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对遂溪县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范海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范海华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法船舶不查、少查或者查到以后不处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控海霸海和垄断控制海螺收购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纵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范海华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范海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范海华简历

范海华,男,汉族,1984年5月生,广东云浮人,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9月-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员;

2006年6月-2007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见习学员;

2007年6月-2010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草潭边防派出所副连职干事;

2010年6月-2012年8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草潭边防派出所正连职干事;

2012年8月-2015年3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北潭边防派出所副营职副所长;

2015年3月-2016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县公安边防大队石角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所长;

2016年6月-2019年1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县公安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所长;

2019年1月-2020年10月,任遂溪县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边防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