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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湛江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湛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05 15:36

经市委批准,2023年8月下旬起,十二届湛江市委第四轮巡察对14个市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3个乡镇(街道)开展提级巡察,对全市红树林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对全市医药采购领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开展机动巡察,工作时间3个月左右。

  截至9月4日,6个市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各被巡察单位,并召开进驻动员会。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有关工作安排,对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做好巡察工作意义重大。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查找并纠正政治偏差和政治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市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组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三化三大”发展思路等情况;重点了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等情况。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本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政治再体检”,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下表),并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设有联系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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