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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高利蒙眼 法官与黑恶势力合伙放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7 12:01

 “我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令胸前法徽蒙尘,对不起组织的培养。2022年3月13日,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员额法官陶春后悔莫及。

  53岁的陶春出身贫寒,通过自己的努力考进法院,曾是系统内知名的业务骨干,同事公认的审判专家。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后,陶春被明确为员额法官、一级法官。

  虽然事业有成,但陶春心里总感觉有缺憾,多年来忙于奋斗,没有好好享受过生活。2017年,陶春贷款换了一辆高档轿车,然而每个月要偿还9000余元的贷款,让他感觉十分吃力。

  就在捉襟见肘的时候陶春接手了一起1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他打开卷宗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陶欣,突然想到了“生财之道”

  “陶欣是我同学,前几年曾多次因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判刑坐牢,带着手下的小弟专门放高利贷。现在,他的案子在我手上,他肯定指望我有所关照,如果让他带我合伙放高利贷钱,想来他也不会拒绝……”陶春下定决心后,主动找到陶欣说明了合作的意图。不出所料,陶欣一口答应。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期间,陶春东西凑先后3次出资共计55万元给陶某用于向他人进行高利放贷,自己则以3分到8分不等的月利,轻松收取陶欣7.4万元的高额利息。

  得到好处的陶春,自然要在案子上为“自己人”着想。在对方当事人刘某坚称陶欣系高利放贷,10万元借款仅拿到手8万余元,且已归还陶欣16万余元,并提供转账回执单的情况下陶春反复规劝刘某接受调解,并故意夸大案件证据对刘某可能造成的不利结果最终,刘某感到胜诉无望,又害怕陶欣报复,无奈接受了再行支付1.5万元的调解结果。

  陶春本以为此案已经安全落地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2020年潜逃外地的陶欣被抓获归案,陶春为此终日惶恐不安,但陶欣归案后并未交代其与陶春之间的问题,这让松了一口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国展开,9月,洪泽区纪委监委梳理陶欣黑恶势力团伙资金来源时发现其与陶春的不正当经济往来,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先到银行调取了二人资金往来详细流水,并对关系人进行走访调查,随后找来陶春谈话。

  “作为一名法官,你为什么与黑势力团伙陶某之间存在如此多的经济往来?”办案人员问道。

  “我跟陶欣是同学关系,他说要买房,我就借钱给他,适当收取一些利息。”面对组织的询问,陶春还试图按照串通好的对策,企图蒙混过关。

  “我们调阅的银行流水显示,你转给陶欣的钱,陶欣很快又会加上利息转给你,有的借款时间只有一两个月,而单笔年利率已高达80%,在此期间陶欣也并无购房记录,你怎么解释?”办案人员当即戳穿了陶春的谎言。

  陶春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案件也水落石出,陶春作为员额法官,为了一己私利,知法犯法,与作为案件当事人的黑恶势力人员合伙放贷谋利,偏袒裁判,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2022年4月,陶春被洪泽区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