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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研助落实 实地督察促提升
——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督察调研工作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10-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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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至18日,湛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检务督察组对经开区检察院、坡头区检察院及麻章区检察院开展专项督察,并借督察的契机,对该三个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进行调研了解。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经活动等行为,结合市委教育整顿廉政建设巡查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突出共性问题整改要求,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驻在单位检务督察部成立2个督察组,对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廉洁和安全防范工作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通过会议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面对面反馈等形式,详细督察检查基层检察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全防范工作、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经活动以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等六方面内容共23项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查漏补缺,在肯定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存在的公车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及巡察整改仍存在就事论事、整改措施不深不细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特别对巡察整改进度比较慢的坡头区检察院提出了批评,要求该院抓紧时间,及时改进,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进展。

在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会上,督察组强调:一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察部署要求上来,扎扎实实抓整改。二是党组书记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和坚决落实分管工作整改任务。三是要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根源,更要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问题、类似问题的全面整改。四是加强检务督察与案管、控申等部门内部监督贯通融合,明确各自的监管重点。五是加强对本院各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就如何整合全市检务督察人员和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向驻在单位党组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此次专项督察创新举措,抽调基层检察检务督察人员交叉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了全市检务督察队伍的合力,同时,也通过交叉督导检查,为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人员提供了学习交流、查找不足和取长补短的机会,促进了全市检务督察业务能力的提升,确保各项监督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周志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