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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李任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1-01-27 18:26

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对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李任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任勇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法船舶不查、少查或者查到以后不处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控海霸海和垄断控制海螺收购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纵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李任勇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任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任勇简历

李任勇,苗族,1977年2月出生,湖南会同人,大专学历,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边防第五支队战士;

1997年7月-1998年8月,任中国边防警察报社战士;

1998年9月-2000年6月,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边境管理专业学院学习;

2000年7月-2000年10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徐闻边防大队海安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0年10月-2001年10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遂溪边防大队江洪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1年10月-2001年12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雷州边防大队江洪派出所正排职干事;

2001年12月-2003年12月,任湛江市边防分局遂溪边防大队正排职干事;

2003年12月-2006年12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副连职干事;

2006年12月-2008年4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正连职干事;

2008年4月-2009年3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正连职代理副所长;

2009年3月-2012年4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副营职副所长;

2012年4月-2016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遂溪边防大队江洪边防派出所正营职所长;

2016年6月-2017年6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徐闻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团职政治委员;

2017年6月-2019年1月任湛江市公安边防支队廉江市公安边防大队副团职政治委员;

2019年1月-2020年10月任廉江市公安局正科级民警(边防转改)。